时间:2017-04-01 00:00来源: 【字体:

 

第一条 遵守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服从授课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安排,教师和管理员人员有权禁止未遵守管理制度、不听从安排的学生进入教学场所,从而保证其他同学的正常学习

第二条 进入要求穿鞋套的机房类实验实训场所必须按照要求穿好鞋套;在印刷机台上的实训课程,学生穿好统一的工作服;女学生应将长发盘起,不准穿裙子、高跟鞋;男学生不准穿背心、拖鞋,上机操作不准戴手套;严禁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磁性物品进入实训室;禁止携带食品和饮料(瓶装盖紧的纯净水除外)进入实训室。

第三条 进入实训室应听从任课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安排,对工位或机号入座,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争先恐后,不得擅自调换位置,否则后果自负。若发现机器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者有设备损坏、丢失现象,立即报告任课教师,由教师记录并给予调换。

第四条 爱护实训室的一切设施,在上课过程中,应对自己使用的机器负责,严禁更改机器设置。不得有破坏电脑等设备的行为,不得随意删除文件或是拷贝并散播病毒文件,不得在设备和课桌上乱图乱画。

第五条 上课时必须按照授课教师规定的实训内容用正确的方法来安全、有效地操作设备,爱护室内设备、设施,不得乱动任何与实训内容无关的设备、设施。

第六条 不准擅自携带软盘、光盘、移动硬盘、U盘等存储设备上机,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没收磁盘。因教学需要的,须经指导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批准,方可使用。

第七条 严禁拔换实验实训室机器配件或将实验实训室物资带离教学场所。

第八条 自觉维护实训场所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丢垃圾;严禁在实训场所吸烟;不得在实训场所嘻闹、追打、玩游戏、玩手机等和做其它与课程无关的事情。

第九条 下课时,要按照教师要求,要还原设备、清理桌面、关闭设备电源等。

第十条 门禁使用方面,请严格遵守《实验实训室门禁系统使用制度》。

第十条 不遵守以上使用守则的学生,将对照《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处理。

 



编辑:实训中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