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01 00:00来源: 【字体:

 

1. 学院所有参与教学的教师,需在实验实训中心录入指纹。每学期正式上课的一周内,未录入指纹的教师,需主动联系中心相关管理员录入;以往录入过的,无须再次录入,但需要携带自己的课表,联系管理员重新确认使用时间权限。

2. 因有阶段课程、教研室集体授课、局部微调、外聘授课等各种情况的存在,有授课任务的教师,务必在正式上课前,主动联系中心相关管理员确认自己的门禁使用权限时间。

3. 若因教学需要,临时需要使用实验实训室的,需教师本人携带由系部和中心主任批准过的实验实训室临时使用申请单于上课前一天联系中心相关管理员增加使用权限。

4. 若学生因作业等原因,需在非教学时间使用实验实训室的,需由学生作业等相关责任教师提出申请,填写非上课使用实验实训室申请表,说明使用时间、缘由,于使用一天前交至该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处。届时,管理员会根据申请表开启和关闭门禁。

5. 上午上课的教师,使用门禁的时间权限为7:30-11:45;下午上课的教师,时间权限为13:00-1715(冬令时),13:30-17:45(夏令时)。

6. 教师在实验实训室内上课,要注意和提醒学生正确使用门禁系统,要确保玻璃门的电插锁锁舌正确锁住。不能为了方便进出,将锁舌弄出锁孔,虚掩玻璃门,教师发现此种情况后,要立即制止,以防损坏门禁系统。

7. 实验实训室玻璃门的手动锁是为了确保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其使用权限归管理员。师生使用实验实训室时,请勿使用或拨动、破坏手动锁,以免造成锁舌甚至门禁系统的损坏,给实验实训室带来安全隐患。

8. 教师需录入指纹和修改时间权限时,请联系相关实验实训管理员。教学楼一楼、二楼、六楼、七楼,联系一楼实训中心办公室老师(63813904);综合实训楼,联系实训楼三楼实训中心办公室老师(63817267);在使用门禁过程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和问题,需及时联系该实验实训室管理员,请勿自己动手维修。

9. 各系教研室主任需提醒外聘教师,注意指纹录入、门禁使用等以上事项,避免发生教学事故。

10.教师若未按照以上规定使用门禁,造成的教学事故,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师生若未按照以上规定使用门禁,造成损坏,需根据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实验实训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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